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 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方式
一、网上预约报名
1. 时间
一般在考试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疫情期间会有变动,注意当地官方通知)。
2. 流程
用户注册、登录 → 基本信息维护(包括上传基本照片、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微信绑定与关注)→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 选择考试项目 → 选择省份 → 填写/修改报考信息 → 上传/更换报名照片 → 提交信息 → 打印报名表。
3. 注意事项
(1)注册前请认真阅读“特别提示”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注册成功的用户以后年度报考无需再重新注册,请考生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此为找回密码的重要方式。
(2)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
(3)注册后须在报名系统内绑定个人微信号,才能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再次登录可通过“微信登录”直接进入报名系统。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信息。解除绑定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等操作,请务必及时绑定新的微信号。
(4)报名信息提交后如发现填写错误,可撤回信息提交后进行修改,修改后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考生须保证递交的报名表信息与最终提交信息一致,否则无法进行报名确认。
二、现场确认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以当地通知要求为准,各地具体现场确认时间由当地相关部门安排。
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携带申请表(所在学校、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2. 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考点现场确认的通知,及时了解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重要信息,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初级护师考试
一、初级护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2. 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
特别提示:
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 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 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 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初级护师考试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2. 网上报名步骤
步骤1:考生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查看报名声明,阅读并同意后点击进入报名流程。
步骤2:查看报名流程,了解报名顺序及注意事项后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步骤3: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并填写网上报名申报表。考生可以在报名后,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4: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一般在每年12月底—次年初1月,各地区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 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 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主管护师考试
一、主管护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具备中专学历,经护士执业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 具备大专学历,经护士执业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护士执业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 具备硕士学位经护士执业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 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二、主管护师考试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2. 网上报名步骤
步骤1:考生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查看报名声明,阅读并同意后点击进入报名流程。
步骤2:查看报名流程,了解报名顺序及注意事项后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步骤3: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并填写网上报名申报表。考生可以在报名后,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4: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一般在每年12月底—次年初1月,各地区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份(A4 规格)。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 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 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