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原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一种职业技能鉴定证明、劳动工种(岗位)操作技能证明、职业准入证明。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报考条件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 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 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上;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二级人力资源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二级证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