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因为特种作业有着不同的危险因素,容易损害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对特种作业需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
特种作业一共有12种: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1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条件规定有包括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应由具备培训资格的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的全国通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接受每2年一次的复审。